1)如您在提交退款申请时退还我司开具的发票:
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为: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=2800元-600元(认证等费用)-2200元/365天×已履行服务时间(天)。注:如遇合同服务周期中2月为29天,则公式分母为366天。
注: 如A公司07年3月5日开通,07年5月2日停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 59天
例如:A公司支付服务价款为2800元,已履行服务期限为59天,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为:
2800-600-2200/366×59=1845.36元
2)如您在提交退款申请时不能退还我司开具的发票:
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为: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=2800元-600元(认证等费用)-2800元×5% -2200元/365天×已履行服务时间(天)。注:如遇合同服务周期中2月为29天,则公式分母为366天。
例如:A公司支付服务价款为2800元,已履行服务期限为59天,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为:
2800-600-2800×5%-2200/366×59=1705.36元 |